全运会足球项目冠军是运动健将吗_全运会足球比赛冠军
1.健将和一级哪个厉害
2.健将和一级的区别是什么?
3.足球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鼓励广大田径运动员努力提高自己的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别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
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申请程序:
申请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军事五项除外),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报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连同《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审核表》报总局审批。
申请军事五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直接报总局审批。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申请参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申请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
(二)申请二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地(市)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申请三级运动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申请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审核审批授予
第十九条 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员所属单位。
第二十条 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单位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单位、等级称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程序如下:
(一)拟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的,在总局官方网站公示;
(二)拟授予一级、二级运动员的,在审批单位辖区或系统内(含运动员所属单位)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授予等级称号。
第二十二条 已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名单,在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员名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系统内公布。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
第二十三条 审批单位应当留存一份其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的《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参考资料:
健将和一级哪个厉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于运动健将称号。
1.国家队的队员,评出70%(即参加洲以上比赛的国家队)。
2.在全国锦标赛或全国甲级比赛中获得冠军的队,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队员的50%。
注:在3年中获得2次冠军的队不是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必须在冠军队训练、比赛3年以上方可申请为运动健将。
3.在全国比赛或全国甲级比赛3年中曾获得两次亚军的队,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队员的40%。
4.其他各甲级队中成绩突出的个别队员。
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全国甲级队第2、3名的队,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80%,其余各队不超过40%。
2.全国乙级队比赛前2名的队,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40%。
3.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相当于省、自治区、有辖市级的锦标赛中,在不少于6个队参加的比赛中,获得冠军队的队员,或在不少于10个队参加比赛的情况下获前3名的各队队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30%。
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在地(市)或相当于地(市)级锦标赛中,不少于6个队参加比赛的情况下获得前2名;或在不少于10个队参加比赛情况下.获前3名的各队队员。
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1.地(市)或相当于地(市)锦标赛中获胜一次以上各队队员。
2.基层锦标赛中,在不少于3个队参加比赛的情况下获冠军队的队员。
3.在一个年度内进行5次比赛,战胜两个不同的队的队员。
少年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少年级运动员称号。
1.在地(市)或相当于地(市)级的少年锦标赛中,在不少于3个队参加的比赛中获胜一次以上的各队队员。
2.在不少于3个少年队参加的基层比赛中的冠军队队员。
3.在一个年度中,进行5次少年级比赛,战胜2个不同的队的队员。
4.在全国、省少年比赛中获冠、亚军的队。可根据技术情况授予二级运动员的称号。
注:(1)达到各级称号标准的队中,在规定百分比之外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相当的等级称号。
(2)达到1、2、3级称号标准的队中,如有个别运动员符合较高一级的标准条件者,可以申请授予高一级的等级称号。
健将和一级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运动健将更厉害。
国际的运动员等级一般分为国际健将、国家健将、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运动健将为最高称号。
根据体育局相关文件,在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少年锦标赛、全国室内锦标赛、全国大奖赛、全国冠军赛等等规定赛事中达到成绩标准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他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承办、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等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足球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是什么?
一、称号不同
1、国家一级运动员
一级运动员(National level of athletes)是指国家认可的在某个专项运动中成绩最顶尖的专业运动员。达到一级运动员的条件后,可以申请为一级运动员。申请途径有很多,但都很困难。一级运动员大部分是国家级洲级比赛名列前茅者。
2、国际级运动健将
中国运动员技术等级最高称号。由国家体委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的条件批准授予。
二、申请条件不同
1、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国际运动健将称号,包括(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
1)冠军,不超过16名(含)。
2)亚军,不超过12名(含)。
3)第三名,不超过11名(含)。
4)第四名,不超过10名(含)。
5)第五名,不超过9名(含)。
6)第六名,不超过8名(含)。
7)第七名,不超过7名(含)。
8)第八名,不超过6名(含)。
9)第九名,不超过5名(含)。
10)第十名,不超过4名(含)。
11)第十一名,不超过3名(含)。
12)第十二名,不超过2名(含)。
2、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四至十六名、双打二至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团体锦标赛中,前三名除授予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获得团体四至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在洲际青少年(十个以上国家参加)的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在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前八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五)在全国青少年团体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上场率应占三分之二,取胜占上场次数的三分之二)。
(六)在全大学生比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三、申请名额不同
1、国家一级运动员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二)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20%。
(三)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九至十六名不超过两名运动员。
(四)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二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20%。
2、国际级运动健将
对申请名额不作特殊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一级运动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际级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扩展资料:
国家级运动员管理办法(节选)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简称“总局”)制定颁布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简称“等级标准”),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简称“等级称号”)。
第三条 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四条 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二章 审批权
第五条 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
第六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七条 总局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员相应等级称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只限于授予本系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总局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审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
百度百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